为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我市出台专门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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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职技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申领审核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职技院校和初次来我市企业工作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一线员工,可获得相应补贴。
为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扶持力度,打造更符合发展需求的育才机制,《办法》明确规定了两项补贴申报制度。面向我市职技院校,职技院校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开展培训,经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后合格,并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600元/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面向初次来我市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已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一线员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申领补贴。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据市人社局职业培训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职技院校需凭《宜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参训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宜兴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证件,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领补贴。而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则需凭《宜兴市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清单、《宜兴市引进高技能人才补贴人员花名册》,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两项补贴申领均采取一次性申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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