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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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2013年—2015年度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我市76个单位获评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8个单位获评无锡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710个单位获评宜兴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由各级文明委评选,每三年评选一次。
在此次公布的各级先进中,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宜兴供电公司等36个单位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周铁镇等11个镇获评省级文明镇,张渚镇善卷村等25个村获评省级文明村,丁蜀镇公园路社区等4个社区获评省级文明社区;其中包括市建设局等15个新建成单位。在208个无锡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中,包括175个文明单位(社区、校园),10个文明镇,23个文明村,其中包括宜兴日报社等21个新建成单位。在710个宜兴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中,文明单位(学校)472个,文明镇13个,文明社区78个,文明村147个,其中包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5个新建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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